大埔鷺鳥林剪樹毀巢 康文署報告批樹木小隊「無常識」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2/01 12:59

最後更新: 2017/12/0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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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墮地小白鷺幼鳥還未長齊毛。(讀者提供相片)

今年6月,大埔鷺鳥林發生康文署職員粗暴剪樹強拆鷺鳥巢事件,被各界怒轟,康文署事後道歉、並成立特別專案小組調查,料第三季前交代,但一直未適時公佈;事隔近半年,康文署今日(1日)終公佈大埔鷺鳥林事件調查結果,指署方檢視過現行運作不足,認為事件原因包括小隊「未能運用常識」和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終止修樹工作、承認修樹屬「過度修剪」、以截頂方法過度修剪樹木屬不可接受,提出12項改善及補救措施。對於職員修樹方法及人員配調不當,報告僅指對有關人員採取行動,並沒有指明是什麼行動。

調查小組由康文署兩名康樂事務經理、一名高級康樂事務經理及一名康樂事務經理負責,報告指出,所有成員的職責均涉及樹木管理工作。

報告指出,今年5月尾,食環轉介一宗投訴個案予大埔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新界東樹木小隊主管在6月2日下午進行實地視察,發現樹木部分枝葉過於茂密,樹上也有枯枝,須作適量修剪,其後安排屬下小隊在6月6日進行修剪;但報告引述主管指出,當時指示小隊隊長為有關樹木作「輕微修剪」。

6月事件發生後,多隻幼鷺鳥跌在地上受傷。(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調查結論認為,修樹事件有多個成因,包括相關人員對保護野生動物的知識不足,修樹方法不當,以及樹木小隊的監督和人手不足等。報告指出,康文署目前並未就《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鄰近位於大埔鷺鳥林具特殊科學價值的鷺鳥棲息地、本港鷺鳥林的位置或特點,或樹木管理工作中有關保護野生動物的工作守則和指引,建立資料儲存庫;而署方現時的培訓,亦未有涵蓋保護野生動物方面的知識。

在行動層面,雖然有關工作並未訂有具體指引,但前線主管與人員在安排樹木工作時,應運用常識和判斷力,以避免或盡量減少對例如雀鳥和鳥巢等野生動物造成影響;調查發現,涉事小隊主管在事件中低估了修樹工作的複雜程度、以及對野生動物的影響。

報告亦批評,樹木隊的溝通也有改善空間,以確保主管在指派小隊於自己不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工作前,應該先確保指令已清晰傳達,清楚解釋,並確定隊員明白。事件中小隊亦未能運用常識和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沒有在發現鷺鳥鳥巢可能會受到影響時,終止修樹工作。

另一方面,調查認為是次修樹工作執行不當,導致過度修剪,而且以截頂方法過度修剪樹木屬不可接受。如當日的修樹工作妥當執行,對雀鳥的影響定可減到最低。由於相關人員表現未達標準,又不遵照指引行事,康文署已就此按照部門既定指引採取適當行動。
      
關於樹木隊的監管及人手問題,調查認為該項樹木工作實無須急於安排在當日進行;加上工作較複雜和敏感,故此於主管不在場情況下安排有關工作的決定屬不審慎和不恰當。有鑑於此,如須在直屬主管不在場時進行大型、複雜和敏感的樹木行動,署方應探討可否安排較高職級上司暫代小隊主管履行職務的可行性。

多個環保團體在事件帶同當日墮地雛鳥的相片及示威橫額到漁護署總部地下示威。(資料圖片)

鑑於上述調查結果,康文署表示,已落實及會推行共12項在短、中及長期實行的改善及補救措施,以免同類事件的發生:

已於今年7月實施的短期措施包括:
1)向規劃署取得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的邊界資料,並提醒康文署轄下分區辦事處及區域樹木組在該等地點進行樹木工作時須多留意有關邊界;
2)與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建立和維持定期溝通的渠道,並識別由康文署管理的樹木中的鷺鳥林地點;
3)提醒所有區域樹木組和園藝承辦商,進行樹木工作時須避免對野生動物及環境造成滋擾;
4)向所有有關人員/承辦商再次傳閱《樹木修剪的一般指引》,並提醒他們正確的修樹技術;以及
5)對樹木小隊加強監管。

中期措施:
1)檢討內部有關樹木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引及程序;
2)與漁護署合作,並制訂工作流程,以便在有急切需要時,處理可能影響鷺鳥林等野生動物繁殖地或棲息地的樹木護理工作;
3)改進為前線工作人員而設有關修樹技巧的複修培訓;
4)在日後的培訓中加入保護野生動物的課題;以及
5)改進樹木檢查報表及康文署的樹木管理資料庫,把特殊地點的狀況及樹木情況載入報表及資料庫,為進行樹木管理工作提供參考。

報告指出,長遠而言,康文署會與相關決策局及部門聯絡,探討是否須修訂有關通告及指引,在樹木工作中涵蓋保護野生動物事宜;以及檢討組織架構、資源需求及各樹木組的調配事宜,以尋找改進空間。

康文署發言人就有關修樹工作不幸引致雀鳥傷亡的事件,再向公眾表示遺憾及歉意,表示將致力加強樹木護理方面的培訓,優化內部指引,及提升人員在日常工作上對有關保護野生動物方面的認知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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